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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取款(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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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稿费,这个就稍微的多了一些,有一百二十块钱。

    八十

    年代,能够写出来年代感和青年那种在青涩年代轻舞飞扬的感觉的文章并不多,李忠信收到这个稿费汇款单的时候还收到了《中国青年》的后续约稿函,上面清楚地写到,如果他能够继续写出这种新生代的文章,出版社将会把千字二十五的稿费提高到千字四十到五十,这个价格可以说是八十年代初期的高价钱了。

    李忠信在去邮局取钱的时候,他就已经算计好要怎么做了,与他家隔条道的谢婶沈春华,就在邮政局这边负责办理汇款取款业务。

    老谢家的两个儿子,一个叫谢银山,是母亲班级的学生,另一个叫谢银海,和李忠信关系不错,李忠信小时候没少到谢家去玩。

    他心中清楚,他不找到在邮政局上班的谢婶,就凭他的这个岁数,是无法取出那么多钱的。

    一百三十一块四角钱,在后世的时候可能连一顿饭钱都不够,可是,这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很多成年人手中都不会拥有这样一大笔的巨款。

    看着李忠信拿给她的汇款票据,沈春华微胖圆脸上的那种古怪一直就没有消失。

    三年级的小孩子到邮局取一百多块钱,还没有家长跟着,简直就是天大的玩笑。

    要不是沈春华和李忠信的父母都认识,亲眼看到了那邮信地址的确是江城第二十六小学,而且是王雅清转李忠信收,打死沈春华都不会相信李忠信这样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能够拥有如此大的一笔巨款。

    沈春华通过查看李忠信给他看的信件,她很快便确定他的身份是合理取款人,但是,她却不想把钱交给李忠信,而是想要帮他把钱拿回去,直接交给他的母亲王雅清。

    李忠信的语言很到位,而且反复恳求,经过了午休时间的商讨,沈春华最终同意把这一百三十一块四角钱给李忠信,而且她还答应下来,暂时为他保留这个秘密。

    手中有钱,心中不慌。一百三十一块四角钱的巨款进兜以后,李忠信恢复了正常的小学生状态,开始每天弄个日记本写写画画的记录着一些他能够回忆起来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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